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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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設七組,分掌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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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第3條,經濟部工業局設有七個組,這些組負責前條所列出的事項,並且可以再細分成科來處理事務。根據該法規,我們無法確定具體的範例,因為該法條只提到了組織架構和權限,而未明確列舉每個組的職掌。經濟部工業局的相關文件可能會提供更具體的資訊。
立法沿革 2 版
(0591208 制定)
本局設七組,分掌前條所列事項。
立法理由明定本局依掌理業務性質,分設七組。
(0730406 全文修正)
本局設七組,分掌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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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208 制定)
明定本局依掌理業務性質,分設七組。
(0730406 全文修正)
本局設七組,分掌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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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