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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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機關、團體、個人及學者專家列席報告或備供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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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8 條的規定,本委員會在開會時可以邀請相關機關、團體、個人以及學者專家列席報告或提供諮詢意見。這表示該委員會有權利邀請相關的專家機構或個人參與會議,提供他們的意見,這些專家可能是在核能事故調查、評估或其他相關領域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士。這樣可以確保委員會在做出決策或提供建議時有充分的資訊和專業意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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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