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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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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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0 條指出,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根據此條款,該辦法的生效日期是指該法規公布後開始實施,並且透過該條款的宣告,立即將該辦法適用於相關的執行與執法程序。該條款的目的是確保該辦法能夠立即生效並施行,以保護相關利益關係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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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