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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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副主任、專員、課長、帳務檢查員、課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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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第6條,該公司設立會計室,該部門的職掌包括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具體職位包括會計主任、副主任、專員、課長、帳務檢查員和課員。根據這項規程,該會計室的人員將按照法律的要求執行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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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