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水表修理場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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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水表修理場暫行組織規程(新90.03.14訂定)第7條,各場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場擬訂,報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核定。這表示各區水表修理場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分層負責明細表,然後提交給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審核和核定。該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各區水表修理場有組織且明確地負責不同的任務和職責。具體的分層負責明細表的內容可以根據各場的需求和要求來訂定,以便更好地管理和運營水表修理工作。參考資料: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水表修理場暫行組織規程、相關法規、政府公告文件等。
- 水股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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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