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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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能源政策及法規之擬訂事項。 二、能源供需之預測、規劃及推動事項。 三、能源開發、生產、運儲、轉換、分配、銷售及利用之審核事項。 四、能源費率之擬議及價格之審議事項。 五、能源事業之許可、登記、管理、輔導及監督事項。 六、能源技術人員之登記、監督事項。 七、能源資料之建立事項。 八、節約能源措施之推動、技術服務及宣導事項。 九、新能源、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推廣事項。 十、國際能源事務之連繫協調及合作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能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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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第2條,經濟部能源局負責以下事項: 一、能源政策及法規之擬訂事項:負責制定能源相關的政策和法規,包括能源供應與需求預測、能源開發和利用等方面的規劃。 二、能源供需之預測、規劃及推動事項:負責預測能源供需,進行相應的規劃和推動工作。 三、能源開發、生產、運儲、轉換、分配、銷售及利用之審核事項:負責審核能源開發、生產、運輸、儲存、轉換、分配、銷售和利用等相關項目。 四、能源費率之擬議及價格之審議事項:負責提出能源費率的建議和審議能源價格。 五、能源事業之許可、登記、管理、輔導及監督事項:負責能源事業的許可、登記、管理、輔導和監督工作,確保能源事業的運作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 六、能源技術人員之登記、監督事項:負責能源技術人員的登記和監督工作,確保能源技術人員的專業能力和執業行為符合相關規定。 七、能源資料之建立事項:負責建立和管理能源資料,提供相關的能源資訊和數據。 八、節約能源措施之推動、技術服務及宣導事項:負責推動節約能源措施,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和宣導工作。 九、新能源、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推廣事項:負責研究新能源、再生能源和節約能源技術的發展,並推廣應用。 十、國際能源事務之連繫協調及合作事項:負責與國際能源機構和其他國家的能源相關機構進行聯繫、協調和合作。 十一、其他有關能源事項:負責其他與能源有關的事項。 以上資料的參考來源為《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所規定的該條中所列舉的各項工作內容。
立法沿革 1 版
(0930109 制定)
經濟部能源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能源政策及法規之擬訂事項。 二、能源供需之預測、規劃及推動事項。 三、能源開發、生產、運儲、轉換、分配、銷售及利用之審核事項。 四、能源費率之擬議及價格之審議事項。 五、能源事業之許可、登記、管理、輔導及監督事項。 六、能源技術人員之登記、監督事項。 七、能源資料之建立事項。 八、節約能源措施之推動、技術服務及宣導事項。 九、新能源、再生能源與節約能源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推廣事項。 十、國際能源事務之連繫協調及合作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能源事項。
立法理由列明本局掌理之事項。
- 核名詞
列明本局掌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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