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日人員,如遇差假或短期受訓出國不能值日者,應自行洽商相當人員互換輪值 (以一次為限) 並須事先呈准送經人事室登記,嚴禁覓人代值。遇當值人員奉派出國,受訓期間在三個月以上或患重病住院及奉核定離職時,其值日人員應依序遞補。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 16條,值日人員遇到差假或短期受訓需要出國而無法值日時,應與其他相關人員協商交換,每次只能交換一次,並且需要事先經過人事室的同意登記,禁止找他人代值。而當值日人員根據派遣出國、長期受訓超過三個月、生重病住院或核定離職時,值日人員應按照順序進行補充。例如,如果值日人員因派遣出國需要離開,則需按照順序選擇其他人員進行補充職務。 參考資料: -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最新修訂日期: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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