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17

快速跳轉

值日人員之職權如左: 一、處理辦公時間外之臨時事件及其他必要事項。 二、指揮監導值勤警衛及工友。 三、督導環境衛生清潔,夜間並注意各辦公處所燈火息滅,門窗鎖閉。 四、預防火患風災盜竊事件,晚間至少巡視辦公區域兩次,以策安全。 五、查驗本機關物品攜出,並在攜出證上加蓋印章。 六、各辦公室預備鑰匙,及辦公時間外加班查事項。 七、長官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17條,值日人員具有以下職權: 1. 處理辦公時間外的臨時事件和其他必要事項。 2. 指揮監導值勤警衛和工友。 3. 督導環境衛生清潔,夜間需注意各辦公處所的燈火熄滅、門窗上鎖。 4. 預防火災、風災和盜竊事件,晚間至少巡視辦公區域兩次,以確保安全。 5. 檢查檢驗局物品是否攜出,並在攜出證上加蓋印章。 6. 準備各辦公室的鑰匙,以及辦公時間外加班查核事項。 7. 執行長官交辦的事項。 這些職權可以從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17條中的具體規定得到解釋。例如,第一項指出值日人員需要處理辦公時間外的臨時事件,這可以包括突發事件或其他需要即時應對的事項。另外,第四項要求值日人員晚間至少巡視辦公區域兩次,目的是為了預防火災、風災和盜竊事件發生。 參考資料: -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17條 -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官方網站中的相關文件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 17 條規定:「值日人員之職權如左: 一、處理辦公時間外之臨時事件及其他必要事項。 二、指揮監導值勤警衛及工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