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上午九時為值日人員交接時間、卸值人員與接值人員,應將交接手續辦理清楚。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 22 條,每日上午九時為值日人員交接時間,此時間用來進行值日人員的交接手續。卸值人員與接值人員應該清楚地辦理交接手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參考資料: -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293237807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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