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津由秘書室依據員工異動通知單編造清冊送人事室,會計室核對,呈經局長核定後,須即照冊發給。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46條,員工的薪津由秘書室根據員工異動通知單編制清冊,然後送交人事室核對。接著,清冊呈交局長核定後,必須立即根據清冊發放薪津。 參考資料可能是該機構的內部行政作業規範文件,或是相關的勞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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