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副主任承分局長之命及上級人事查核機構之業務指導監督、辦理有關人事查核事項。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12條,人事室副主任有以下職責: 承分局長之命及上級人事查核機構之業務指導監督,並負責辦理有關人事查核的事項。這表示人事室副主任在受分局長委託下,負責處理與人事查核相關的業務,同時也受到上級人事查核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舉個例子,如果分局長要求進行人事查核,人事室副主任將履行這項職責並確保相關事項得以正確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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