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課長承分局長之命綜理課務並督率所屬分辦左列事項: 一、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工廠分等檢驗之申請登記調查事項。 二、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工廠分等檢驗之申請登記調查事項。 三、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工廠品質管制及其自行檢驗技術之評核與輔導事項。 四、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工廠品質管制及其自行檢驗技術之評核與輔導事項。 五、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出口檢驗及港口驗對之執行事項。六、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出口檢驗及港口驗對之執行事項。 七、關於飼料類之進出口檢驗事項。 八、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內銷檢驗之執行事項。 九、關於合格標識監貼與註銷事項。 十、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委託試驗之執行事項。 十一、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委託試驗之執行事項。 十二、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檢驗及委託試驗等有關紀錄之填報與評定事項。 十三、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檢驗及委託試驗等有關紀錄之填報與評定事項。 十四、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產地生產狀況調查及其資料之蒐集整理建議事項。 十五、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產地生產狀況調查及其資料之蒐整理建議事項。 十六、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檢驗標準及方法研究改進建議事項。 十七、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檢驗標準及方法之研究改進建議事項。 十八、關於農產加工品 (冷凍食品除外) 之試驗研究及其結果之報告事項。 十九、關於化學工業品 (合板玻璃製品除外) 之試驗研究及其結果之報告事項。 二十、關於檢驗及試驗研究儀器藥品用具之籌劃購置與維護管理事項。 二十一、關於本課員工工作之分配督導考核事項。 二十二、關於本課主管工作計畫報告法規公文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二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 6 條的內容,該條規定了第三課課長的職權範圍和責任事項,具體如下: 1. 農產加工品工廠分等檢驗之申請登記調查事項。 2. 化學工業品工廠分等檢驗之申請登記調查事項。 3. 農產加工品工廠品質管制及其自行檢驗技術之評核與輔導事項。 4. 化學工業品工廠品質管制及其自行檢驗技術之評核與輔導事項。 5. 農產加工品出口檢驗及港口驗對之執行事項。 6. 化學工業品出口檢驗及港口驗對之執行事項。 7. 飼料類之進出口檢驗事項。 8. 化學工業品內銷檢驗之執行事項。 9. 合格標識監貼與註銷事項。 10. 農產加工品委託試驗之執行事項。 11. 化學工業品委託試驗之執行事項。 12. 農產加工品檢驗及委託試驗等有關紀錄之填報與評定事項。 13. 化學工業品檢驗及委託試驗等有關紀錄之填報與評定事項。 14. 農產加工品產地生產狀況調查及其資料之蒐集整理建議事項。 15. 化學工業品產地生產狀況調查及其資料之蒐整理建議事項。 16. 農產加工品檢驗標準及方法研究改進建議事項。 17. 化學工業品檢驗標準及方法之研究改進建議事項。 18. 農產加工品試驗研究及其結果之報告事項。 19. 化學工業品試驗研究及其結果之報告事項。 20. 檢驗及試驗研究儀器藥品用具之籌劃購置與維護管理事項。 21. 本課員工工作之分配督導考核事項。 22. 本課主管工作計畫報告法規公文之撰擬收發登記事項。 2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考資料:經濟部商品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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