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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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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委員、技正、秘書、專員、商標審查員、編譯、技士、檢定員、科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處理所任職位之事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20條,各職位的人員應該根據長官的指示來處理該職位的事務。這意味著這些職位的人員必須遵從他們的上司的指示,並根據指示來處理相關的事務。例如,商標審查員必須根據其上級的命令來執行商標審查工作,並且需要根據相關的法規和規定來辦理事務。

  • 商標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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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 20 條規定:「專門委員、技正、秘書、專員、商標審查員、編譯、技士、檢定員、科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 2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