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職員請假須填請假單,公差人員須填公出單或出差請示單,奉批後送人事室登記。差假人員應依規定指定代理人,公差人員回局時並應向直屬主管說明公差辦事之經過。
根據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24條的規定,該局的職員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而公差人員則需要填寫公出單或出差請示單,經批准後再送至人事室登記。對於差假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指定代理人。而公差人員在回到局內時,也需要向直屬主管說明公差期間辦理的事情。 我找不到特定與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24條有關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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