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組處室得視業務需要舉行業務會報,其議事程序由本局另定之。
根據《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55條規定各組處室可以根據業務的需要召開業務會報,議事程序由本局另行制定。這意味著各組處室在處理業務時可以召開會議討論相關事項,並且會議的進行方式和流程由中央標準局制定。 參考資料: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https://www.moea.gov.tw/MNS/npo/dib/agency/legislate_legisfun_view.aspx?menu_id=2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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