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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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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處室得視業務需要舉行業務會報,其議事程序由本局另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55條規定各組處室可以根據業務的需要召開業務會報,議事程序由本局另行制定。這意味著各組處室在處理業務時可以召開會議討論相關事項,並且會議的進行方式和流程由中央標準局制定。 參考資料: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https://www.moea.gov.tw/MNS/npo/dib/agency/legislate_legisfun_view.aspx?menu_id=2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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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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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 55 條規定:「各組處室得視業務需要舉行業務會報,其議事程序由本局另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 5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