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燃料及材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核燃料及材料運轉實績評估與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用過核燃料及其貯存與處置容器之材料特性及環境影響研究。 三、環境保育相關材料特性與製程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輻射對材料特性影響與應用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非破壞性檢測與破壞性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核燃料設計、製造、熱室與池邊檢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七、其他有關核燃料、材料與環境保育相關材料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根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第7條,核子燃料及材料組的職責包括以下事項: 1. 進行核燃料及材料的運轉實績評估和檢驗的研究和技術發展。 2. 進行用過核燃料及其貯存與處置容器的材料特性及環境影響研究。 3. 進行與環境保育相關的材料特性和製程的研究和技術發展。 4. 進行輻射對材料特性影響與應用的研究和技術發展。 5. 進行非破壞性檢測和破壞性檢驗的研究和技術發展。 6. 進行核燃料設計、製造、熱室與池邊檢驗的研究和技術發展。 7. 進行其他與核燃料、材料和環境保育相關的材料的研究和技術發展。 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目前沒有特定範例與該法規有直接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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