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考績(成)由人事室查填各員考績(成)表,送單位主管依據平時考核績效評分後,彙送考績委員會處理,俟依法核定後,並由人事室分別通知被考績(成)人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23條規定,年終考績(成)的辦理程序如下:首先,由人事室填寫各員的考績(成)表。接著,將表格送交單位主管,由主管根據平時考核的績效評分進行評估。之後,將考績表彙總後送交考績委員會處理。最後,在依法核定後,人事室會分別通知被考績(成)的人員。 參考資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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