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局職員,對於其經辦公文須嚴守保守機密,不得有所洩漏或遺失。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