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會計統計業務之策劃推動及制度研究改進與建議事項。 二、歲入(出)概(預)算、分配預算之彙編、預備金動支之擬議及決算書編製事項。 三、經費支用之查核、收支憑證審核及經費流用擬議事項。 四、預算執行進度查核、財務上增進效能之研究建議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擬議事項。 五、傳票及付款憑單編製、會計簿籍記載、會計報告編製及原始憑證之保管、送審等事項。 六、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保管及報表編製、圖表設計、繪製等事項。 七、本室編制內人員任免、遷調及考核之擬議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第 12 條規定了會計室主任的職責範圍,包括會計統計業務的策劃推動及制度研究改進與建議、歲入(出)概(預)算、分配預算的彙編和決算書編製、經費支用的查核和擬議、預算執行進度的查核和效能研究建議、傳票和付款憑單的編製、會計簿籍的記載和報告編製、統計資料的蒐集、整理、分析和報表編製、人員任免、遷調和考核的擬議,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會計室主任有負責保管原始憑證和送審的職責。 參考資料: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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