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分局長綜理分局業務,副分局長襄理分局業務,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標準、度量衡、檢驗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 二、度量衡器之檢定、檢查及校正等實施事項。 三、國內產銷及輸出與輸入農工礦產品之檢驗及技術服務事項。 四、品質保證制度之推行、審核及管理事項。 五、標準、度量衡、檢驗與品質保證等國際合作業務之執行及資料蒐集、供應事項。 六、驗證體系及產品標誌之推行事項。 七、其他有關標準、度量衡、檢驗及品質保證事項。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3條,該分局的業務範圍包括標準、度量衡、檢驗業務的推行和管理、度量衡器的檢定、檢查和校正、國內產品的檢驗和技術服務、品質保證制度的推行、審核和管理、國際合作業務的執行以及驗證體系和產品標誌的推行等。具體來說,分局主要負責監督和協調有關標準、度量衡、檢驗和品質保證的工作,確保其有效實施和管理。該分局也負責與國際組織合作,提供相關資料和服務,並推動品質保證制度和產品標誌的建立和推行。此外,分局還承擔其他與標準、度量衡、檢驗和品質保證相關的事項。這些條款的適用可以幫助確保標準和品質控制的適用性,並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可靠性和信任度。 參考資料: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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