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主管對屬員之平時生活素行,應嚴密查察,加強考核並將所得品德生活優(劣)資料登入考核手冊,密送人事室登記。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19條,該分局的主管對屬員的平時生活素行應進行嚴密查察,並加強考核。主管應將所得的品德生活優資料或劣資料登入考核手冊,並密送給人事室做登記。參考資料可使用該分局的辦事細則或相關的主管規定,以了解該分局是如何進行考核,以及如何登記品德生活優資料或劣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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