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財產應由秘書室設置經歷卡,詳登名稱、種類、數量分別指定專人保管。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 41 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的財產應由秘書室設置經歷卡,對於每項財產詳細登記名稱、種類、數量,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這條規定主要是為了管理分局的財產,確保財產的安全和追蹤,以便對財產進行監管和管理。 舉例: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 41 條,如果該分局擁有設備或工具等財產,秘書室會設立經歷卡,其中會詳細記錄該財產的名稱、種類和數量,同時還會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和管理,以確保財產的正常運作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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