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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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海岸組職掌如下: 一、河川、排水治理與海岸防護之規劃及相關規範之擬訂。 二、河川、排水與海堤空間利用之規劃及推動。 三、河川、排水治理及海岸防護計畫之推動。 四、河川、排水、海堤歲修養護工程計畫之研擬及推動。 五、防水、洩水建造物檢查與安全評估技術規範之擬訂及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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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第 7 條的規定,河川海岸組的職掌如下: 1. 規劃河川、排水治理和海岸防護以及相關規範的制定。 2. 規劃和推動河川、排水和海堤的空間利用。 3. 推動河川、排水治理和海岸防護計畫。 4. 研擬和推動河川、排水、海堤年修養護工程計畫。 5. 制定和監督防水、洩水建造物的檢查和安全評估技術規範。 根據這些職掌,河川海岸組需負責規劃並制定河川、排水治理、海岸防護的相關規範和計畫。同時,他們也需要研擬和推動河川、排水、海堤的年修養護工程計畫。此外,河川海岸組還需要制定和督導防水、洩水建造物的檢查和安全評估技術規範。 參考資料: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第 7 條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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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