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第 4 條
快速跳轉
綜合企劃組分三科辦事;其職掌如下: 一、能源政策與規劃科: (一)統合經濟、環境與社會之能源政策方針、執行措施、法規與相關會議之研議、設計及推動事項。 (二)整體能源供需預測之設計、規劃、研析及化石、再生能源技術之應用、規劃事項。 (三)統合經濟、環境、社會之永續能源發展策略研擬及相關業務推動事項。 (四)非核家園相關業務之研擬、規劃及推動事項。 (五)國內外能源政策、能源發展情勢及環保公約之研析事項。 (六)重要施政計畫之研擬、彙編、追蹤及查核事項。 (七)院、部列管與本局重要工作項目之彙編、追蹤及查核事項。 (八)民意代表關切事項、人民陳情案件之追蹤及查核事項。 (九)立法委員質詢問題擬答內容之設計、彙編及更新事項。 (十)營造英語環境業務之設計、規劃及推動事項。 (十一)其他能源政策與研考業務設計、規劃、追蹤及查核事項。 二、能源資訊與統計科: (一)電子化政府自動化服務資訊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二)資訊通信與資訊安全業務之規劃、建置及推廣事項。 (三)業務電腦化之推動、技術支援及訓練推廣事項。 (四)應用系統之規劃、測試建置、績效調整、審核及維護運作事項。 (五)電腦設施與設備之規劃、建置、維護運作及督導事項。 (六)國內外能源統計資料之蒐集、分析、編印及發布事項。 (七)我國能源生產力、密集度及能源供需變動因素分析事項。 (八)我國能源供需資料之蒐集、調查、處理、分析、編印、發布及相關國際合作業務之辦理事項。 (九)我國能源供需經濟統計資料庫建置、維護與相關名詞、標準之發布及解釋事項。 (十)其他能源資訊及能源供需經濟統計事項。 三、綜合能源業務科: (一)國際能源合作業務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事項。 (二)國內外能源組織相關業務研議及推動事項。 (三)自由貿易區協定(FTA) 能源相關談判業務之研議事項。 (四)國內外煤炭情勢之研析事項。 (五)國際煤炭氣化與液化技術之調查及研析事項。 (六)國際化石燃料清潔利用技術之調查及研析事項。 (七)國際先進淨煤發電技術之調查及研析事項。 (八)大陸能源情勢之研析事項。 (九)物資及經濟動員業務之規劃及研析事項。 (十)能源簡介、簡報、年報、季刊及相關刊物之製作事項。 (十一)圖書管理及輿情蒐集事項。 (十二)其他綜合能源業務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第4條,綜合企劃組分為能源政策與規劃科、能源資訊與統計科、綜合能源業務科三個科,各自擁有不同的職掌。 第一個科,能源政策與規劃科,負責統合經濟、環境與社會之能源政策方針、執行措施、法規與相關會議的研議、設計及推動事項。也負責設計、規劃、研析及化石、再生能源技術之應用、規劃事項,以及統合經濟、環境、社會之永續能源發展策略研擬及相關業務推動事項。還負責非核家園相關業務之研擬、規劃及推動事項,以及國內外能源政策、能源發展情勢及環保公約之研析事項等。 第二個科,能源資訊與統計科,負責電子化政府自動化服務資訊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事項,包括資訊通信與資訊安全業務之規劃、建置及推廣事項,以及業務電腦化之推動、技術支援及訓練推廣事項。此外還負責應用系統之規劃、測試建置、績效調整、審核及維護運作事項,以及電腦設施與設備之規劃、建置、維護運作及督導事項等。同時也負責國內外能源統計資料之蒐集、分析、編印及發布事項,以及我國能源供需資料之蒐集、調查、處理、分析、編印、發布及相關國際合作業務之辦理事項等。 第三個科,綜合能源業務科,負責國際能源合作業務之規劃、推動及執行事項,包括國內外能源組織相關業務研議及推動事項,以及自由貿易區協定(FTA)能源相關談判業務之研議事項等。同時也負責國內外煤炭情勢之研析事項,以及國際煤炭氣化與液化技術之調查及研析事項等。此外還負責國際化石燃料清潔利用技術之調查及研析事項,以及國際先進淨煤發電技術之調查及研析事項等。還有負責大陸能源情勢之研析事項,以及物資及經濟動員業務之規劃及研析事項等。 以上就是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對於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第4條進行的逐條釋義。
- 非名詞
- 核名詞
- 陳情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