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於接到礦場災變報告,認為必要時,應立即指派礦場安全監督員,前往現場督導救助,指導復工,並鑑定責任。
根據提供的資訊,無法提供礦場安全法第37條的具體解釋和範例,因為上述內容僅涉及勞工安全衛生法的相關內容,並未提及礦場安全法的任何細節。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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