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 第 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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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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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第11條,該辦法自發布日即開始生效,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可以參考該法律本身以了解更多詳細內容。目前我沒有該法律的具體內容或相關範例的參考資料,因此無法進一步分析和提供具體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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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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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