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儲存於敞棚或露天儲存,其周圍應保持之空地帶間距為前條之三倍。
根據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第14條,油品儲存於敞棚或露天儲存時,其周圍應保持的空地帶間距應為前條規定的三倍。此規定旨在確保油品儲存的安全性和防止可能的火災或爆炸事故。具體來說,如果油品儲存於敞棚或露天場所,則該場所周圍的空地帶間距應為其儲存面積的三倍。例如,如果油品儲存面積為100平方公尺,則該場所周圍應有300平方公尺的空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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