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第16條規定了以下內容: 1. 擋油堤應裝設排水口,並設有閥門或懸浮管,以控制排放積水。這條規定要求擋油堤必須具備排水系統,以便控制排放的積水。擋油堤應該裝設有閥門或懸浮管來控制排水的流程。 2. 油品操作場所之構造物,應以不燃材料構築,地面採混凝土等不透水材料並有適當之通風,如有門窗應採防火門窗。這條規定要求油品操作場所的建築構造材料必須使用不燃材料,且地面應採用混凝土或其他不透水材料,同時應具備適當的通風設施。如果有門窗的話,則應該使用防火門窗。 3. 油槽及管線設備應實施防蝕措施並防止油料滲漏。這條規定要求油槽和管道設備必須實施防蝕措施,並預防油料的滲漏。 這些規定是為了確保石油儲存設備的安全和環境保護。根據我查閱的最新資料,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是基於石油管理法制定的,旨在監管石油儲存設備的設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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