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26

快速跳轉
  1. 1.儲油設備開始啟用後,石油業者對於油槽及其附屬設施與電氣設備應定期實施自動檢查並作成紀錄。
  2. 2.前項自動檢查紀錄應保存三年以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第26條,石油業者在儲油設備開始啟用後,應定期進行自動檢查並記錄油槽及其附屬設施與電氣設備的檢查結果。這些自動檢查紀錄應保存至少三年以上。這項法規旨在確保儲油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作。沒有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第 26 條規定:「儲油設備開始啟用後,石油業者對於油槽及其附屬設施與電氣設備應定期實施自動檢查並作成紀錄。前項自動…」(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