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輸儲過程中應訂定品質控管制度,並應將油品送化驗,每批油品之化驗報告應保存一年以上。
根據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第35條,石油業在油品輸儲過程中應訂定品質控管制度,並且每批油品都應送化驗。此外,每批油品之化驗報告應保存一年以上。 這意味著石油業在輸儲油品的過程中需要制定品質控制措施,並且每一批油品都需要進行化驗。而且,每一批油品的化驗報告必須保存至少一年。 舉例來說,如果一家石油公司在輸儲某種油品,他們需要擁有一套品質控制措施,以確保油品的品質符合規定。在每一批油品運輸前,他們必須將油品送往化驗室進行化驗,確保油品達到標準。化驗後的報告需要保存至少一年,作為品質控制和監督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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