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代檢機構及其人員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洩漏因業務所知悉之秘密。此條款旨在保護檢查相關資料的機密性,以確保代檢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責任。代檢機構應該設立檔案室,由專人管理相關檔案,非檢查相關人員不得擅自查閱檔案。這樣可以確保相關資料的安全性和機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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