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1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地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1條是根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制定的。該法條授權相關機關根據地質法的規定,訂定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的相關辦法。根據這項辦法,相關機關可以依據具體情況,劃定、變更或廢止地質敏感區域的範圍,以保護地質環境並確保地質資源的合理利用。具體的範例或相關資料需要參考地質法和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的相關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 1 條規定:「本辦法依地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