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敏感區因環境改變或新證據發現,致使地質敏感區範圍改變時,應辦理該地質敏感區之變更。
根據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 9 條,地質敏感區因環境改變或新證據發現而導致地質敏感區範圍改變時,應進行變更程序。這意味著如果對於已劃定的地質敏感區,有新的環境變化或發現新的證據,使得地質敏感區的範圍需要修改,相關單位應該進行變更程序,包括重新核定地質敏感區的範圍。根據這個法規,地質敏感區的變更應該以科學數據為基礎,並且需要相關的環境評估和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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