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現地調查結果應附圖說規範如下: 一、區域調查地質圖:應說明及標示地形、地層分布、地質構造及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分布位置,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萬分之一。 二、細部調查地質圖:應說明及標示岩層位態、岩石性質、產狀、地質構造及地質遺跡分布位置,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面積逾五十公頃者,比例尺得酌予縮小。
根據法規「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第7條」,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結果報告應附圖說規範如下: 1. 區域調查地質圖:該地圖應說明並標示地形、地層分布、地質構造及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分布位置,並且比例尺不得小於五萬分之一。這意味著地圖的縮放比例應足夠詳細以顯示以上所提到的地理和地質要素。 2. 細部調查地質圖:該地圖應說明並標示岩層位態、岩石性質、地質構造及地質遺跡分布位置,並且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如果面積超過五十公頃,則可以酌情縮小比例尺。也就是說,對於面積較大的區域,可以考慮使用更大的縮放比例,以便更詳細地顯示地質特徵。 範例參考資料: 根據資料來源"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這些地質圖和報告的規範是經由相關專業機構制定的,以確保調查和評估的正確性和可靠性。這些規範旨在提供給相關單位和專業人士參考,以進行地質相關工作。根據該條例,在地質敏感區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和評估時,必須遵循這些規範來準備相關報告和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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