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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應進行之現地調查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區域調查:地形、地層分布、地質構造及周邊交通地理狀態。 二、細部調查: (一)地質遺跡形態、特徵及現存分布狀態。 (二)土地開發之基地使用配置與地質遺跡位置關。 (三)地質特性:岩層位態、岩石性質、產狀及相關地質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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