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下列專業食品工廠: 一、罐頭食品工廠。 二、冷凍食品工廠。 三、蜜餞鹽漬工廠。 四、飲料工廠。 五、醬油工廠。 六、乳品工廠。 七、味精工廠。 八、食用油脂工廠。 九、脫水蔬果工廠。 十、餐盒食品工廠。 十一、速食麵工廠。 前項專業食品工廠之類別,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及經濟部工業產品分類認定。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之設置標準第3條規定了本標準適用的專業食品工廠的類別,包括罐頭食品工廠、冷凍食品工廠、蜜餞鹽漬工廠、飲料工廠、醬油工廠、乳品工廠、味精工廠、食用油脂工廠、脫水蔬果工廠、餐盒食品工廠和速食麵工廠。這些工廠的類別是根據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和經濟部工業產品分類認定的。根據這些資料,我們可以舉一個範例,比如一家罐頭食品工廠必須遵守該項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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