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電業登記規則第5條,针对发电业申请核发或换发发电业執照,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1.经营计划书。 2.工程概要表。 3.水力工程计划书(如果是水力发电的话,需要准备简要计划书)。 4.内线图:应根据通用线路格式,列明发电厂内所有接线方法。此图应由专任主任技术员签名盖章。 5.线路分布图:应注明发电厂位置及容量,以及各段线路的电压和所使用的导线,必要时可以分别绘制高压和低压部分。此图应由专任主任技术员签名盖章。 6.证件:专任主任技术员应附上符合电业主任技术员任用规则所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另外,售电给用户的再生能源发电业,在遵守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需要附上营业规章,其中详细说明了营业上的各种供电手续、时间、方式、收费办法以及各种价格。 对于因经营方式变更而申请换发发电业執照的情况,应按照第一款和前述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并且应提供变更经营方式所完成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或参与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如果发电业執照所载原经营方式是向公用售电业者售电,还需提供公用售电业同意终止或变更原购售电合同的证明文件。 以上回答的相关资料为電業登記規則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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