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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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登記冷凍空調工程業應具備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資本額證件。 三、聘僱技術士之證件及其身分證影本。 四、負責人姓名、年齡、住址及履歷。 五、該業同業公會出具之經歷、儀器及工具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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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第 6 條,申請登記冷凍空調工程業時,應該具備以下文件: 1. 申請書:申請登記冷凍空調工程業的書面申請文件。 2. 資本額證件:證明申請人資本額的相關文件。 3. 聘僱技術士之證件及其身分證影本:證明申請人已聘僱技術士的相關證件,並附上技術士的身分證影本。 4. 負責人姓名、年齡、住址及履歷:提供負責人的姓名、年齡、住址和履歷等資料。 5. 同業公會出具之經歷、儀器及工具證明文件:由相關同業公會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在冷凍空調工程業方面的經歷、擁有的儀器和工具等。 這些資料可以作為申請登記冷凍空調工程業的依據,確保申請人的資格和能力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有關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的內容,可以參考《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草案編號第六三三四號)》或相關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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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