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及用地面積審查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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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及用地面積審查辦法第9條規定,興辦工業人在取得地方工業主管機關核定擴展計畫函件後,應向當地地政事務所申請將綠地進行土地分割,並根據核定的綠地規劃配置圖進行施設。這表示,當興辦工業人在擴展計畫中涉及到綠地的使用,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分割並按照核定的綠地規劃配置圖進行相應的施設。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 第三條第五款條文
- 土地分割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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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