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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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負責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抄錄、證明、查閱、影印工廠登記資料或事項,每廠次應繳納費用如下: 一、申請抄錄工廠登記資料,每廠次應繳納抄錄費新臺幣一千元。 二、申請工廠登記事項中文證明,每廠次應繳納證明書費新臺幣三百元;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證明書費一百元。 三、申請工廠登記事項英文證明,每廠次應繳納證明書費新臺幣六百元;同次申請相同英文證明書二份以上者,第二份起每份應繳納證明書費一百元。 四、申請查閱工廠登記資料,每廠次應繳納查閱費新臺幣四百元。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每超過一小時加收一百元;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 五、查閱後申請影印工廠登記資料,每份新臺幣十元;影印紙張大小超過A3 尺寸,每張新臺幣一百元。 六、僅申請提供工廠登記資料之影本,而未申請查閱,每廠次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一百元,影印費依前款規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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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第3條,申請人在申請抄錄、證明、查閱、影印工廠登記資料或事項時需要支付相應費用。以下是各項費用的收取標準: 1. 申請抄錄工廠登記資料,每次需要支付抄錄費新台幣一千元。 2. 申請中文證明書,每次需要支付證明書費新台幣三百元;如果同次申請相同證明書超過兩份,從第二份起每份需要支付證明書費一百元。 3. 申請英文證明書,每次需要支付證明書費新台幣六百元;如果同次申請相同英文證明書超過兩份,從第二份起每份需要支付證明書費一百元。 4. 申請查閱工廠登記資料,每次需要支付查閱費新台幣四百元。如果查閱時間超過兩小時,每超過一小時需要額外支付一百元;不滿一小時的部分按一小時計算。 5. 查閱後申請影印工廠登記資料,每份需要支付新台幣十元;如果影印紙張大小超過A3尺寸,每張需要額外支付新台幣一百元。 6. 只申請提供工廠登記資料的影本,而未申請查閱,每次需要支付審查費新台幣一百元,影印費則按照前述規定收取。 以上參考資料根據《申請工廠設立許可及登記事項收費標準》第3條的內容提供。
- 利害關係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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