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用地申請變更規劃審查收費標準 第 2 條
快速跳轉
申請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之審查費,其面積在○.五公頃以下者,每件新台幣一萬元;○.五公頃以上者,每增加○.二公頃加收新台幣二千元,不足○.二公頃者,以○.二公頃計算。 申請人於申請案件受理中,增加用地變更規劃面積時,應按前項規定重新計算審查費,並補繳用地面積增加後審查費之差額;其減少用地變更規劃面積者,審查費不予退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法條中沒有提到 "工業區用地申請變更規劃審查收費標準第 2 條" 的內容,因此無法針對該法條進行逐條釋義。抱歉,我無法提供該法條的相關資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工業區用地申請變更規劃審查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