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了中央主管機關對冷凍空調業的專任技術士進行講習或教育訓練的措施。根據該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召集冷凍空調業中的專任技術士參加技術規範訓練或講習。專任技術士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的通知,在規定期限內參加相關的訓練或講習。如果訓練或講習不合格,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再次通知專任技術士參加訓練或講習。該條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制定。這條法規的目的是提高冷凍空調業的專任技術士的技能水平,保障冷凍空調業的運行質量和安全性。 參考資料: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行政院公報,104年12月26日修正)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狀況需要召集冷凍空調業之專任技術士舉辦講習或教育訓練,冷凍空調業之專任技術士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在規定期限內參加技術規範訓練或講習;訓練或講習不合格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再通知其參加訓練或講習。 前項施行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為提升冷凍空調工程品質,中央主管機關得舉辦講習或教育訓練,冷凍空調業應配合之。
為提升冷凍空調工程品質,中央主管機關得舉辦講習或教育訓練,冷凍空調業應配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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