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13

快速跳轉

廢止登記、停止執業或自請停業之冷凍空調業,自處分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不得再行冷凍空調業務。但已開始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中央主管機關得准其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13條,經廢止登記、停止執業或自請停業的冷凍空調業者,在處分或通知送達次日起,不得再從事冷凍空調業務。然而,對於已經開始施工但尚未完成的工程,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允許繼續施工直到完成工程。 根據提供的文件中沒有直接與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13條相關的參考資料或範例。因此,關於該條款的詳細解釋和相關範例可能需要根據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正式文件和文件來源進一步查證。

立法沿革 1

(0930330 制定)

經廢止登記、停止執業或自請停業之冷凍空調業,自處分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不得再行冷凍空調業務。但已開始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中央主管機關得准其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

立法理由一、明定冷凍空調業經廢止登記、停止執業或自請停業,不得再行冷凍空調工程。   二、然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以保護第三者之權益。

  • 廢止名詞
  • 送達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0930330 制定)

一、明定冷凍空調業經廢止登記、停止執業或自請停業,不得再行冷凍空調工程。   二、然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以保護第三者之權益。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規定:「經廢止登記、停止執業或自請停業之冷凍空調業,自處分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不得再行冷凍空調業務。但已…」(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 13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