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對冷凍空調業之經營狀況、從業人員動態等事項,提出報告。
根據上述提到的資料,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 17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有權要求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向其提出關於冷凍空調業的經營狀況和從業人員的相關報告。然而,資料中並未提供具體的範例或相關參考資料來支持這一條規定的解釋。因此,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提供更具體的關於該條款的解釋。
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對冷凍空調業之經營狀況、從業人員動態等事項,提出報告。
立法理由為利於管理,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公會對冷凍空調業之狀況提出報告,公會不得拒絕之。
為利於管理,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公會對冷凍空調業之狀況提出報告,公會不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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