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18條的規定,冷凍空調業的獎勵可以有以下兩種形式:一是公開表揚,二是頒發獎狀、獎牌或專業獎章。至於應獎勵的事項和具體的施行辦法則由中央主管機關來定。這些規定可以從法規本身得出,參考資料中可能會有更詳細的內容和相關的範例。
冷凍空調業之獎勵如下: 一、公開表揚。 二、頒發獎狀、獎牌或專業獎章。 冷凍空調業應獎勵之事項與施行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明定冷凍空調業之獎勵事項。
明定冷凍空調業之獎勵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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