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依本條例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換領或變更證書時,應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其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24條,主管機關在處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換領或變更證書時,需要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和工本費,收費基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確定。根據這個法條,主管機關可以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和行業需要,收取相應的費用。具體的收費標準和程序需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以確定具體的金額和收費方式。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受理申請審查、核發、補發、換領或變更證書時,應收取審查費、證照費、工本費;其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明定本條例得收取規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明定本條例得收取規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