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核前條申請案件,應邀請專家、學者組成甄審小組,就申請人提出之資料,依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評定之。
根據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第 8 條,中央主管機關在審核申請案件時,應邀請專家、學者組成甄審小組。甄審小組應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定,並選擇出優良的申請案。具體操作流程中,可以邀請相關專家和學者參與小組,共同評估申請案的品質和可行性。根據最新的資料,這個規定可以被認為是確保申請案審核過程公正的重要保障。例如,當有多個申請案需要審核時,甄審小組可以依照公開原則對所有申請案進行公平評估,確保甄選出最優秀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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