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10

快速跳轉
  1. 1.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補助款,其補助科目範圍限於與審通過計畫相關之下列項目: 一、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 二、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 三、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之使用費及維護費。 四、無形資產之引進。 五、委託研究或驗證費。 六、差旅費。
  2. 2.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補助款,其補助科目範圍除前項所列之項目外,尚包括下列項目: 一、委託勞務費。 二、教育訓練費。 三、推廣宣傳費。
  3. 3.前二項之補助項目,得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增列或限制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10條,該法規主要針對補助款的範圍進行了明確規定。根據第4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補助款的範圍限於與通過審核計劃相關的項目,包括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的人事費用、消耗性器材和原材料費用、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的使用費用和維護費用、無形資產的引進費用、委託研究或驗證費用以及差旅費用。而根據第4條第1項第8款的規定,補助款的範圍還包括委託勞務費用、教育訓練費用和推廣宣傳費用。此外,根據該法條的第3項規定,補助項目可以通過經濟部或所屬機關的公告來增加或限制,並刊登在政府公報中。 參考資料: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 10 條規定:「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補助款,其補助科目範圍限於與審核通過計畫相關之下列項目: 一、創新或研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