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 11 條,申請人在提出補助申請時需要提交申請書、計畫書和相關資料。而計畫書需要包含以下事項: 一、計畫目標。 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 三、執行時程及進度。 四、預期效益。 五、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 六、人力配置。 七、經費分配。 這些要求是根據經濟部的政策規定,申請人需要在計畫書中清楚地說明計畫的目標、內容、實施方式、執行時程、預期效益、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人力配置以及經費分配。這樣可以幫助相關主管機關評估申請人的計畫是否符合補助的條件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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