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5條,有以下幾項規定: 1. 第一款是針對屬於商品創作事項的補助對象,其資格條件如下: - 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或是在國內依法登記成立的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 申請人不能是銀行拒絕往來戶,如果是公司申請者,其公司的淨值應該是正值。 2. 第一款是針對非屬於商品創作事項的補助對象,以及第八款規定的補助對象,其資格條件如下: - 必須是在國內依法登記成立的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 申請人不能是銀行拒絕往來戶,如果是公司申請者,其公司的淨值應該是正值。 3. 如果補助對象因產業發展而需要特別的資格條件,可以經由經濟部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在政府公報上,而不受前面兩項規定的限制。 這些資訊的來源是根據我對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的了解,以及相關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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